建管函〔2019〕438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
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规划区内其他建设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
2020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示范项目应以业主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通知》中的附件),盖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区辖区内的示范项目经由各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正式行文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申报项目的梳理汇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示范项目纸质申请表(一式六份)、申请书(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示范项目申请表、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3085349@qq.com(绿色建筑)、942113392@qq.com(装配式建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质监站节能办 吕永桃 0563-3023220(绿色建筑)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韩琴 0563-2616520(装配式建筑)
市财政局经建科 张亮 0563-3015053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