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7号)文件要求,2020年8月底前对宣城市内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开展1次专项监测。经初步市场询价,考虑时间紧任务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三家或三家以上公司进行邀标。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4:00整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63-2717393
邮箱地址:2661852727@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一、项目名称
宣城市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专项监测项目
二、实施时间
自招标完后至2020年8月31日前。
三、项目内容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宣城市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专项监测服务商一名。本次采购预算为15.0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采购价需包含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含质控)、数据上报、人员交通、专家评审等费用。
四、项目说明
(一)宣城市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根据通知内容,宣城市本次任务包含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内容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
表1 10家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1 |
宣州区 |
宣城市潮流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2 |
宣城福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
3 |
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 |
|
4 |
安徽双赢集团宣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
5 |
郎溪县 |
安徽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6 |
广德 |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乙酸乙酯、正己烷、三氯甲烷、甲苯、二甲苯 |
7 |
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 |
|
8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
9 |
宁国 |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基甲酰胺(DMF) |
10 |
宁国市绿源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甲醛 |
(二)具体监测内容
表2 具体检测内容
企业名称 |
污染源类型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频次 |
宣城市潮流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有机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4批次/天 |
|
宣城福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挤出、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2)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高混造粒废气排放口(DA003)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4批次/天 |
|
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3)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 |
4批次/天 |
|
安徽双赢集团宣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造粒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口1(DA001)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造粒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口2(DA002)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4批次/天 |
|
安徽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1#有机废气外排口(DA001)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2#有机废气外排口(DA002)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3#有机废气外排口(DA003)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4#有机废气外排口(DA004)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4批次/天 |
|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DA002 |
挥发性有机物、甲苯 |
3批次/天 |
||
DA004 |
挥发性有机物、乙酸乙酯 |
3批次/天 |
||
DA005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甲苯 |
3批次/天 |
||
DA006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DA007 |
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甲烷、甲苯、正己烷 |
3批次/天 |
||
DA008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DA009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 |
3批次/天 |
||
DA010 |
挥发性有机物、甲苯 |
3批次/天 |
||
DA012 |
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乙酸乙酯、二甲苯 |
3批次/天 |
||
DA013 |
挥发性有机物、正己烷 |
3批次/天 |
||
DA014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DA015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 |
3批次/天 |
||
DA016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挥发性有机物、乙酸乙酯、三氯甲烷、正己烷、甲苯、二甲苯 |
4批次/天 |
|
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甲苯 |
3批次/天 |
DA002 |
挥发性有机物、甲苯 |
3批次/天 |
||
DA003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DA004 |
挥发性有机物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挥发性有机物 |
4批次/天 |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1#排气筒(DA001)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5#排气筒(DA004)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9#排气筒(DA007)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11#排气筒(DA009)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6#排气筒(DA010)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2#排气筒(DA011) |
非甲烷总烃 |
3批次/天 |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4批次/天 |
|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干法废气排气筒(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基甲酰胺(DMF) |
3批次/天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4批次/天 |
||
宁国市绿源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源废气 |
综合废气排气筒(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甲醛 |
3批次/天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4批次/天 |
备注:如遇到无法满足监测条件时,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协商解决。
2、样品采样和分析
8月31日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3、质量控制要求
样品的采集、储存、运输及分析测试全过程应满足国家质量控制标准规范要求。
(1)监测人员技术要求
具备扎实的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正确熟练地掌握环境监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熟知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学习和了解国内外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2)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定
①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所用计量分析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准使用。
②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自行进行检定/校准,或送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计量器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及时校验和维护保养。
(3)原始记录
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传输、样品交接、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应在监测现场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填写完后按期归档保存。
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而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横,在错误的数据右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改动处左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
(4)测量数据的有效数字
记录测量值时,要考虑到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以及测量仪器本身的读数误差。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效位数记录到最小分度值,最多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
分析结果有效数字所能达到的位数不能超过方法最低检出浓度的有效位数所能达到的有效位数。
(5)监测结果的表示
当测定结果在检出限(或最小检出浓度)以上时,报实际测得结果值。当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ND或检出限数值+L。对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参照GB/T 4883-2008进行。
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制:第一级为报告编制人员的相互复核;第二级为技术、质量负责人或内审员的审核;第三级为授权签字人的批准。
(6)邀请招标单位应具有本次采购内容所涉及监测指标省级及以上质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4、数据报送
服务方应于2020年9月5日前完成相关分析数据整理、评价与分析,并提交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确认。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方需具有本次采购内容所涉及监测指标省级及以上质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检测方法: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或《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或《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584-2010)或《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GBZ/T 300.66-2017)或《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4-2014)。
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或《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测定方法一。
挥发性有机物:《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或《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法-质谱法》(HJ 644-2013)或《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或《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9部分:挥发性有机物》(GBZ/T 300.59-2017)。
乙酸乙酯:《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或《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3-2007)。
正己烷:《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
三氯甲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法-质谱法》HJ 644-2013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或《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GBZ/T 300.73-2017)。
二甲基甲酰胺(DMF):《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或《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酰胺类化合物》(GBZ/T 160.62-2004)。
(3)本次采取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现场经采购人同意,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继续进行最低评标价评标程序;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则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4)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公历日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现就以上采购计划,依据相关采购管理规定,对三家或以上公司进行邀标,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14时前提供相应符合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资质、详细报价、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以及详细服务方案。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请直接送达、网络传输或邮寄送达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报价文件的评审将于2020年8月24日15时30分准时进行,具备相关资质且报价最低者即取得本项目服务资格,结果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