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人社局,宣州区烟叶产业发展中心,皖南烟叶公司,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农业系列中级评委会拟于10月份组织评审,评审范围主要是各县市区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报条件
1、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农人〔2013〕193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在宣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2、2018年之前(含2018年)入职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以直接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2019年之后(含2019年)入职的硕士毕业生,须先取得助理农艺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再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3、破格申报需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4、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建立特殊评价机制。对学历、资历、论文和奖项均不做硬性要求,申报者可结合实际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业绩和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实行弹性量化评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明空岗数)、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8、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本人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调研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全文等内容;
9、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以来的业绩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业绩成果有关鉴定材料;
10、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申报评审中级人员主要提供1、2、3、4、5、6、7、8、9、10、12项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5、6、7、10、12项材料;申报认定中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7、10项材料,材料6在事业单位聘任时提供。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加盖公章,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
局属单位申报人员及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列表报送。
列表格式:《2020年申报中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至xcnwmsb@163.com。
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上所有内容均需逐项认真填写,凡出现未签名或未填写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除对当事人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5年(含5年)申报资格外,还将通报所在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审核人。
2、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未实行聘任制的企业单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4、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以近5年业绩为主。
5、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6、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7、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联系科室:人事科教科 联系电话:0563-3022175
附件: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