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大气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与会商能力,现决定采购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系统1套。经初步市场询价,考虑时间紧任务重,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三家或三家以上公司进行邀标。
一、项目名称
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
二、实施时间
自签定中标合同起,30日历天内完工。
三、项目内容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商1名。本次采购预算为19.8万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具体详见清单。
四、项目说明
(一)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清单
表1 采购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详细参数 |
数量 |
1 |
全彩显示屏 |
P1.52 |
平方米 |
详见具体技术参数 |
5.8 |
2 |
箱体框架 |
/ |
套 |
与屏体配套 |
1 |
3 |
接收卡 |
同步系统 |
套 |
与屏体配套 |
1 |
4 |
视频处理器 |
同步系统 |
台 |
与屏体配套 |
1 |
5 |
配电控制箱 |
/ |
套 |
与屏体配套 |
1 |
6 |
计算机 |
/ |
套 |
INTEL I5 9500/8G/1T/20LED/WIN10 |
1 |
7 |
会议摄像系统 |
/ |
套 |
详见具体技术参数 |
1 |
8 |
音响功放 |
/ |
套 |
详见具体技术参数 |
1 |
9 |
会议桌 |
木质 |
套 |
8M*1.8M |
1 |
10 |
办公椅 |
木质、皮质 |
把 |
|
10 |
(二)具体技术参数
1、全彩显示屏技术要求
表2 全彩显示屏技术要求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指标 |
|||||
LED灯管 |
1 |
灯珠特性 |
金线:GP1.523BI |
|||||
2 |
像素构成 |
1R1G1B |
像素封装 |
SMD1212 |
||||
3 |
基色 |
测试条件 |
电压 |
波长范围 |
亮度范围 |
备注 |
||
4 |
红灯(参考) |
8mA |
1.8-2.2V |
618-623nm |
19-26mcd |
管芯的波长、亮度,均为典型值 |
||
5 |
绿灯(参考) |
5mA |
2.8-3.2V |
524-529nm |
52-70mcd |
|||
6 |
蓝灯(参考) |
3mA |
2.8-3.2V |
465-470nm |
12-16mcd |
|||
7 |
模组尺寸 |
宽320mm*高160mm*厚15mm |
||||||
8 |
分辨率 |
208*104=21632dots |
||||||
9 |
像素点间距 |
1.53mm |
||||||
10 |
物理密度 |
421656点/㎡ |
||||||
11 |
模组电流 |
3.8A±0.1A |
||||||
12 |
输入电压 |
4.8V-5.2V |
||||||
13 |
模组功耗 |
≤19W |
||||||
14 |
模组重量 |
495g |
||||||
屏体技术参数 |
1 |
点密度 |
421656点/ m² |
|||||
2 |
亮度 |
≥500cd/ m²可调 |
||||||
3 |
水平视角/垂直视角 |
120°/120° |
||||||
4 |
平整度 |
≥97% |
||||||
5 |
色度均匀性 |
±0.003 Cx,Cy之内 |
||||||
6 |
最高对比度 |
3000:1 |
||||||
7 |
防护等级 |
背面:IP43 正面:IP65 |
||||||
8 |
维护方式 |
后维护 |
||||||
系统控制参数 |
1 |
信号颜色处理位数 |
红、绿、蓝各≥8bit |
|||||
2 |
驱动方式 |
恒流驱动 |
||||||
3 |
换帧频率 |
60帧 高刷支持3D:120帧 |
||||||
4 |
刷新率 |
普刷≤1920HZ 高刷≤3840Hz |
||||||
5 |
屏体色温 |
3200K~9500K可调 |
||||||
6 |
亮度调节 |
手动/自动/程控 |
||||||
7 |
像素校正 |
配备亮度与色度逐点校正 |
||||||
8 |
控制方式 |
同步控制 |
||||||
9 |
控制距离 |
超五类双绞网线, 超过100米使用光纤传输 |
||||||
10 |
软件接口 |
Windows XP /7/8/10 |
||||||
11 |
信号输入 |
HDMI、DVI |
||||||
屏体运行参数 |
1 |
工作电压 |
AC:110V~240V、50~60Hz |
|||||
2 |
峰值功耗 |
≤370w/m2 |
||||||
3 |
平均功耗 |
185W/ m²~123W/ m² |
||||||
4 |
连续工作时间 |
≥7×24hrs,支持连续不间断显示 |
||||||
5 |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
≥10000小时 |
||||||
6 |
LED灯管理论寿命 |
10万小时 |
||||||
7 |
离散失控点 |
≤0.0001,出厂时为0 |
||||||
8 |
连续失控点 |
0 |
||||||
9 |
盲点率 |
≤0.0001,出厂时为0 |
||||||
10 |
运行环境温度 |
-10℃~60℃ |
||||||
11 |
运行环境湿度 |
10%~90%RH,无凝结 |
2、会议摄像系统技术要求
1)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可视化预报会商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无缝接入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视频会商系统MCU。
2)视频编解码算法,应符合H.261、H.263、H.264VBR、H.264CBR,MPEG4VBR,MPEG4CBR标准。支持1080p 30fps等图像格式。
3)支持G.711、G.723、G.728音频编解码标准,支持3种以上国标标准的宽音频协议,实现14kHz宽带立体声音频。
4)可支持4路高清摄像机同时输入。
5) 输出接口不得少于3路(HDMI+DVI+VGA)。
6)具备自动降速功能,在IP上当网络拥塞时自动降低会议的连接速率,系统自动将连接速率匹配在当前带宽上以保持会议持续进行而不中断。
7)具有实时会议录制功能,并可以随时进行回放,不需外接设备。
8)具有自适应全双工动态回声抑制、自动增益控制、自动消除背景噪声功能。
9)可直接在终端上输入网址直接进行协同浏览网页功能。
10)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变焦倍数不小于36倍。
11)所投产品须正版授权。
3、多媒体系统技术要求
1)音箱 5.1声道、200—399w。
2)功放 额定输出功率350W、最大输出功率700w、频率响应 20HZ~20KHZ、USB端口、麦克风接口数量2个、机箱金属材质、支持蓝牙功能总谐波失真≤0.02%、电源220v、输入灵敏度/阻抗 4~16、信噪比>76dB。
3)麦克风 SH10U段无线话筒一拖四会议无线话筒,2支鹅颈式会议话筒,2支手持话筒(支持有线接入功能)。
4)机柜 16U机柜(有轮子可移动),铝质材料。
5)调音台 专业12路调音台。
五、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各受邀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0日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报送至市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63-2717393。
七、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0年11月20日15:30。
2、评审地点: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评审当日,供应商现场递交评审材料,由评审人员当场开封。
4、评审人员:从宣城市招投标评审专家库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5、评审条件:本次招标合同总预算19.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19.8万元)。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现场经采购人同意,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继续进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程序;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则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6、成交结果确定后,通过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八、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5%一年质保期后付清。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3、商检、计量、检测、评审、验收等费用: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中标方资格,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时隐瞒资料。
(4)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
(5)投标人隐瞒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如果已经履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中标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我方全部合同工程。
(8)招标人不组织集体踏勘,因地质条件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由承揽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