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县(市)联络处、宁国市建筑业协会,市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建厅等17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要求,积极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单位
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竣工验
收,并投入使用,且申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规模符合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承建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市政或园林工程承建了主体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该工程主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建设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3家。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 2016)等标准的规定,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共同对拟报项目进行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等级的,如实填写《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2),编制《申报资料》(详见附件3)。
参建单位申报的,随主申报单位申报,不单独编制申报材料。监理单位申报的,应单独编制《申报资料》,与主申报单位一同申报。
(二)审核推荐
“云岭杯”奖申报工作按工程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工程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项目属地联络处审查,各县(市)联络处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择优推荐申报,并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
市直(含经开区)项目的申报资料由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后直接报市建筑业协会。宣州区项目的申报资料由宣城市宣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三)申报方式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少申报单位来回跑腿,切实减轻企业报送负担。申报工作采用“互联网+”方式,实行材料电子化(扫描件)不见面申报。
申报单位将审核盖章齐全的《申报表》、《申报资料》扫描件报市协会QQ邮箱,《申报项目汇总表》由各县(市)联络处报送至QQ邮箱。
纸质材料留存企业,供专家现场核查时查看。
三、申报时间
2021年度“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价申报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各推荐单位应按照申报条件和本文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推荐。
(二)申报评价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评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以向我会或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申报工作中,凡违反“云岭杯”奖评选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对申报项目取消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对评价专家及相关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工程项目,不纳入评价申报范围。
1.存在《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2.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咨询QQ群:1047507509
申报资料邮箱:738175195@qq.com
咨询电话:0563-3016038、3027760、3021050
投诉监督电话:0563-3020049
附件:1.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2021年度)
2.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3.申报资料要求(含电子申报材料要求)和封面样式
4.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价推荐项目汇总表(2021年度)
2021年5月14日
抄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宣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