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宣行管〔2020〕16号)文件精神,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内容:
具体采购需求见下方附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宣行管〔2020〕16号)文件规定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车辆维修类项目内容;
4、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本项目公告下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提交标前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4日08时30分在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郭文龙
联系电话:0563-2612818
2020年11月27日